一、 项目背景
麻城市位于湖北省东北部、大别山中段南麓、鄂豫皖三省交界处,版图面积3747平方公里,人口120万。是中国板栗之乡、中国茶油之乡、中国菊花之乡、中国花岗石之乡、中国户外用品城和省级园林城市,市内已形成龟峰山杜鹃花海游、五脑山生态游、九龙山地质游和烈士陵园红色游、杏花村历史文化游等一系列旅游品牌,同时麻城的“古战文化”、“名士文化”、“移民文化”、“红色文化”、“名村文化”、“民俗文化”独具特色,具有深厚的地域文化底蕴,更为麻城增添了无穷的魅力。
南湖公园地处城区的中心地段,座落于新老城区结合部,位置极为重要,位于城市腹地,是城市重要“绿肺”,是城市的休闲中心和重要的公共绿地。然而南湖公园的现状与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物质文化生活,对环境需求提高尚存在很大的差距。公园周边发展用地逐渐被城市建设占用,持续发展空间日益缩小,各项游乐设施和基础设施亟待完善,公园功能与已有城市名片红色古城、杜鹃花城、交通新城、特色名城极不配套,与地区性中心城市要求不匹配,需要进一步拓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块珍贵的城市绿地,南湖公园的改建和扩建势在必行。
二、项目情况简介
南湖公园地形主要以低山丘陵为主,绵连起伏、体态优美,山上植被较为茂密;拟规划区城东北部为已建成区,西南部是扩建部分,现状山体植被保护较好,有水库一座,水小型面多处,是良好的城市公园用地,公园周边主要是城市居住用地,有利于发挥公园作为城市公共绿地的作用,并与周边用地得以有机的融合。
三、项目定位
具有麻城地域文化特色,融合麻城地方传统文化的集休闲、娱乐、游憩、观赏为一体的开放式城市中心公园。
四、规划范围
南湖公园位于市区中南部,北靠杜鹃大道,东临南湖路,西至金龙大道,南侧为规划的城市主干道,在现有南湖公园的基础上规划范围扩大,总面积约90.1公顷。
五、规划设计的原则
以《麻城市城市总体规划》、《麻城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麻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规划为指导,部分内容可结合现行的宏观政策、市场需求情况以及城市建设的现实问题进行创新和突破。
六、设计内容及要求
1、规划设计内容
(1)说明(含城市设计、交通及停车场地设计、环境设计、园林景观建筑、夜景照明小品等项目内容)
(2)总平面图(彩图),比例1:1000
(3)交通组织分析图
(4)景观视线设计分析图
(5)重要景观示意或表现图
(6)植物种类及分布图
(7)园林小品及配套设施布置图
(8)核心区及主要节点布置详图
(9)综合利用开发分析及近期实施建议
(10)项目报价
2、设计要求
(1)规划编制深度:麻城市南湖公园规划设计,要对区内功能分区、绿化种植、功能建筑空间布置、交通组织等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规划要对整体布局及各功能建筑做出效果示意图。
(2)解决好有关方面的衔接:充分把握拟规划区域在整个城市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公园与周边以及与城市市区、滨河绿地等多个层面相互关系;与麻城历史文化、地方民俗、风土人情的融合;坚持科学发展、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达到宜游目的,也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3)考虑远期与近期实施的关系:公园的开发应具有一定的策略性,要结合用地的现状情况进行分期建设,规划设计和布局也应有一定的灵活性,使公园能根据周边地区开发和环境变化,以及未来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不断做出调整的可能性,从而保持其吸引力和生命力。
七、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条件:
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甲级、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境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和经验的规划设计单位或联合体。
2、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1)规划设计单位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的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中设计的同类项目的情况介绍。
3、时间要求:
2010年6月8日-20日为报名时间。
2010年8月8日前,为投标方案设计时间。含规划编制单位完成现场勘查、资料调查、方案制定及汇报等工作。
2010年8月28日左右,进行投标方案评标。
2010年9月8日前,由中标单位完成规划成果。
4、评标办法
经专家评审,选择3-4个入围方案,从中确定一家设计中标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主办方不向中标单位提供奖金或设计工本费;
5.投标方案成果要求
(1)规划说明书文本:设计成果编制成A3文本,一式8份。
(2)设计成果展板(A1或A0):一套能反映主要设计思路和设计深度要求的规划图纸。
(3)powerpoint或flash格式的自动播放汇报材料一份
(4)其他:设计单位可以根据表述需要附送上述设计成果以外的说明设计方案的图片等其它资料。
以上全部规划设计成果均应制作成电子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OT WORD的DOC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 CAD的DWG格式文件,电脑渲染图等图片文件,应采用普及的通用软件制作。
6.方案评审原则
(1)投标文件必须内容齐全,符合招标书的要求;
(2)设计构思的独创性;
(3)方案的现实可行性;
(4)整体空间形态及景观环境效果;
(5)方案的技术经济性。
八、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麻城市规划管理局
单位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81号
联 系 人:李瑾 陈顺喜
联系电话:0713—2950146
传 真:0713—2950146
电子邮箱:hbmcgh@163.com
九、其他事项
1、主办方有权使用所有投标成果,包括组织展览及出版发行。
2、未经主办方同意,投标单位不得将招标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在投标结束后,须将基础资料归还给主办方。依照中国法律如有违犯,投标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须始终参与工程设计工作;
4、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方案将被取消参加评审的资格:
a、交标后,擅自更改投标文件的内容;
b、投标成果逾期送达;
c、投标成果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包括成果内容不全。
5、规划编制过程中勘察现场,费用原则上由规划局负责。入围方案未中标的由规划局提供壹万元编制成本费用,中标的由双方协议约定同意后进行下一轮公园规划、建筑工程设计。
6、本次招标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麻城市规划管理局。
麻城市规划管理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